天津市粮食局狠抓制度落实 确保储备粮安全储存
2013/8/6
来源:国家粮食局
作者: -
编辑:阿乐
为进一步加强粮油熏蒸作业管理,防止违规作业,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,规范粮油仓储单位仓储活动,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,确保各级储备粮油储存安全,根据《粮油仓储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号令)等法规和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粮食局研究制定了《天津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》和《天津市粮油仓储单位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》。为推动两个《管理办法》的贯彻落实,7月25日、26日,市粮食局召开会议,详解了两个《管理办法》,通报了近期全市粮食行业防雨防汛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“百日行动”情况,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全市储备粮管理重点工作。
市粮食局周海副巡视员就做好两个《管理办法》的贯彻落实和近期储备粮管理重点工作提出2点要求:一是以贯彻落实两个《管理办法》为抓手,进一步推进我市粮油仓储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。《天津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》和《天津市粮油仓储单位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》的出台,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新形势下粮油仓储管理工作,是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各单位要从政治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,要增强责任,分级负责,属地管理,切实提高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、依法操作水平,高质量完成好粮油仓储备案管理工作,确保我市储备粮储存安全。二是继续排查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我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。目前正值主汛期,高温多雨天气既给防雨防汛工作造成很大压力,又给储备粮油安全储存带来许多困难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“百日行动”,以安全生产、储粮安全和防雨防汛等工作为重点,在前段企业自查、市粮食局抽查基础上,继续着力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储备粮安全度汛和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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